面對情緒激動的村民,執法人員儘量忍讓避免激化矛盾。(海南高院供圖)
  南海網屯昌7月23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胡娜 江雲 於娟)村民20多年來無視法院判決和國土權證,多次企圖通過強種青苗的手段侵占400畝土地。7月23日,屯昌縣人民法院聯合林業、國土、公安等15個相關部門,對一宗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1990年,位於屯昌縣屯城鎮屯新村半島體嶺的1050畝土地被法院判歸國有,使用權人為雨水嶺林場,但屯新村委會第三經濟合作社村民一直在涉案土地上種植馬占樹占用著土地。2009年,屯昌縣苗圃場欲承包其中400畝土地開展南繁育種,縣委、縣政府組織工作隊勸說動員村民清理土地上的青苗,併發放了青苗補助。
  就在苗圃場準備使用土地時,村民們卻再次連夜在涉案土地上強種馬占樹等青苗,侵占土地,致使苗圃場無法正常使用土地。苗圃場將第三經濟合作社起訴到法院。法院一審、二審判決經濟合作社立即停止侵害,將土地返還苗圃場。經濟合作社拒不執行生效判決,屯昌法院在屢次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決定對該案強制執行。
  當天上午8點半,屯昌法院在涉案土地周圍拉起了警戒線,調配了十臺挖掘機開始對涉案400畝土地上村民強種的馬占樹進行清理。
  一開始,許多強種青苗的村民前來圍觀,甚至公然挑釁執行幹警。幹警們儘量忍讓,避免矛盾激化。看著執行幹警“打不還手,罵不還嘴”,默默站在警戒線後忠於職守,村民們的怒火漸漸平息,不再有過激行為。
  此前,法官和書記員已經多次到村民家中勸說村民主動清理青苗,有些村民還是固執的認為“誰種了,地就是誰的”。就在執行現場,法官和書記員們仍沒有放棄對村民的說法教育,辯法析理,勸說村民履行法院判決,將土地歸還給苗圃場。
  看著土地被清理,村民們才意識到,法律尊嚴不容挑釁,法院生效判決必須不折不扣執行。圍觀村民逐漸散去,有的村民還主動找上法官求情,“我們強種是錯了,但是土地上的祖墳請別破壞。”執行法官告訴村民,祖墳的位置,法院在執行地圖上早就已經明確標示,絕不會動,也請村民配合法院將案件執行完畢。
  據屯昌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祥智介紹,這是該院建院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強制執行行動,由於涉案土地面積多達400畝,行動將持續兩天。強制執行法院生效判決,不僅是維護法律權威,同時也是最直觀、最有效的普法,任何人都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
  屯昌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雷雨在執行現場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強制執行之後並不意味著置之不理。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會著力解決村民反映的實際問題,把村民的損失降到最低。  (原標題:屯昌村民強種青苗占地20餘年 法院強制執行地歸原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w18cwey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